关于召开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11-21】 【字号: 】  【关闭此页

20161121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17日在雅安召开,会期预计4天。

建议会议的议程:听取和审查雅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雅安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雅安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雅安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雅安市2017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查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雅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