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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传达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有关会议和省委办公厅有关重要文件精神

 【发布日期:2016-09-19】 【字号: 】  【关闭此页

1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伊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有关会议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该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有关严明换届纪律的文件精神,并结合严肃换届纪律、扎实做好换届工作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志君、李勇,副主任李首成,党组成员、秘书长罗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党员干部要清楚认识到辽宁拉票贿选案造成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深刻吸取辽宁拉票贿选案警示教训,举一反三,检身正己,引以为戒,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制度自信,明辨是非、站稳立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形之下,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都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进一步增强使命责任意识,把人大换届工作作为今年的头等大事,积极依法履职,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做到严格遵守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积极落实换届工作的相应责任;严肃换届纪律,严格执行各项换届纪律要求,守住自己、守住原则底线;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政治品质;坚定不移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依法履职,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人大制度权威,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市纪委有关情况通报、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精神。会议强调,机关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和政治自觉,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要求。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驰而不息转作风,始终保持“严”和“实”的工作作风,强化执行落实,特别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要深入推进“三项整改”工作,把握规定时间节点要求、遵守规定程序、落实规定动作,认真配合做好各项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落地。(雅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