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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伊林赴汉源县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7-04-21】 【字号: 】  【关闭此页

420,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赴汉源县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第二小组组长彭学松率队一起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来到富林镇太平村,通过走村入户、查看资料、听取汇报、与基层干部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贫困村基础设施、住房安全、教育卫生、产业发展等情况,重点检查了2016年《条例》执法检查时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2016年全省验收考核、第三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个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太平村二组贫困户常荣安和四组贫困户陈秀珍的家中,执法检查组不仅详细了解了贫困户是否达到“16有”标准,即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住房安全保障、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还仔细询问了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认真给贫困户算收入账。

李伊林要求,要在首战告捷的基础上,继续紧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以更大的力度和“绣花”的功夫,把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要加强与帮扶部门的主动对接,进一步落实责任,把精准识别作为精准扶贫的基础,坚持目标导向,按照“查漏补缺”的原则,根据贫困户的实际需求,制定和采取更加细致的多种帮扶措施,精准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始终把人大代表作为人大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依靠,持续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要在积极发挥干部驻村帮扶作用的基础上,注重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农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