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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等四地人大常委会听取政府环保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09】 【字号: 】  【关闭此页

27日,《人民权力报》刊发文章《“史上最严”新环保法落地两年 报告环境状况是法定义务 我省四地市政府向人大“面呈答卷”》。

文章介绍,201511日正式施行的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文章指出,省人大常委会20165月已听取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全市各市州人大常委会2015年、2016年工作要点和工作动态整理发现,到20171月下旬,雅安、南充、德阳、广元等地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了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其中,雅安市人大常委会于2016128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环保工作情况的汇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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