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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和《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

 【发布日期:2017-06-05】 【字号: 】  【关闭此页

52527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学松率常委会相关委室人员、市民宗局负责人一行深入雨城区、宝兴县、荥经县就我市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委托其他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两个《条例》相关要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各爱国宗教组织积极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宗教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开展济世救困,捐资助学等公益活动,保持了我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信仰宗教群众与不信仰宗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的关系和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针对目前《条例》的社会宣传普及不够广、宗教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力量比较薄弱、立法层次较低、现行的宗教政策法规内容规定上存在不足和宗教法规操作性不够强等问题,调研组表示将积极向上就加强宗教立法,建立完善的宗教法制体系;巩固宣传教育成效,建立学习法律长效机制;丰富学习载体,提高宗教人土的法治意识和积极开展帮教扶持活动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使法律法规、规章等更加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民宗外侨工委、农业工委)